宁波爱尚代理记账业务合作流程介绍 |
来源:宁波工商注册公司服务中心 时间:2015-07-24 分类:代理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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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代理记账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一)签定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签定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除应具有法律烧定的练本条件外,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衷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委托人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的,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资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肤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代理记账机构在执行业务中违反有关会计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代理记账机构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委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委托人利益的;委托人故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情况或双方共同提供不真实会计资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办理会计核算业务
代理记且机构应当根据委托合同的约定.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孩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记账薄、编创会计报表。
(三)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
代理记殊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会计报表,须经代理机构负贵人和委托人审阅并签名或盖章后,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粗定.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会计报表便用者。
(四)定期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五)承办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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