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许可证的审查步骤 |
来源:宁波工商注册公司服务中心 时间:2015-07-30 分类: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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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并不一定就能经营执照上所核准的各种业务,因为有些业务的开展,尚须有关业务主管机关核发许可证。例如:饮食行业,就需由卫生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烟草行业,必须具备烟草生产专卖许可证;生产锅炉的企业,必须具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等等。在企业未具备符合开业条件时.就不允许开业。因此,在对委托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之前,必须了解委托人目前实际从小的经营项目.这时就需要核阅营业许可证,以查明经营是否合法。注册会计师在核阅许可证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第一,结合行业特点,审查企业所从事的经营项目是否有该经营许可证,有无未有该项经营许可证而从事该项经营的情况。
第二,企业改变生产、经营范围,应换发新许可证的,是否换发了新证。
第三,审查有无转借、转让、倒卖、伪造营业许可证的情况。
第四,对于遗失、污损需补发营业许可证的,应审查补办手续是否齐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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